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各基层工会:
为完善和发展多层次职工医疗保障体系,缓解职工医疗负担,竭诚服务职工,区总工会决定继续开展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以下简称“互助保障”)工作,现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请各学校、各基层工会按照通知要求,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参保。
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工会
2022年10月21日
关于开展2023年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