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人社【2020】50号《关于组织2020年度事业单位优秀工作人员健康休养的通知》文件精神,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参加健康休养:
一、推荐范围
在编在册符合休养条件的公办教职工。
二、推荐人数
推荐人数按上级部门分配名额为准。
三、推荐条件
1、获得县(区)级以上系统与行政奖励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
2、从2006年起获得年度考核结果累计三次优秀;
3、记功以上;
4、援藏、援疆、援青等干部完成任务返回后两年内。
四、其他有关问题:
1、以上条件中符合第4条的人员优先;第2条中考核优秀累计次数多者优先。同等条件下早退休者优先安排。
2、五年内已参加健康休养的人员,不得重复安排。
3、如被推荐者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休养则按推荐人员先后顺序顺延推荐。
五、本办法解释权归武进区寨桥小学校长室。
武进区寨桥小学
2020年10月16日